各位師長及同仁好:
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育部智著字第10916002810號來函宣導事項,並請協助向學生加強宣導。
提醒教師於網路學園上傳自編教材供學生使用時,務必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,相關警語如下:
「※課程教材著作財產權請注意:請各位教師確認課程教材,相關教學內容之創作,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,內容中若有屬於他人所有著作財產權部分,皆已取得權利所有人之授權,並且依法標示作品來源。如有因此而引發之糾紛、訴訟、需自負法律責任」。
「※爲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勿非法影印教科書或 下載受保護之軟體、電MP3 等 資料,以免觸法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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